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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德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便民服务手册 |
| 所属类别: 政策法规 |
发布时间: 2008-12-19 11:29:30 |
| 文章录入: sddz |
浏览次数: 17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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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息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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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 |
德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 |
24小时值班电话 |
23625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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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 |
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29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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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 址 |
http//dzh.smesd.gov.cn |
电子邮箱 |
mjwbgs502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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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职
能 |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。 (二)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,指导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合理布局和产业、产品结构调整;指导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体制改革;对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。 (三)研究拟订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向市委、市政府综合反映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情况和动态及需要市委、市政府解决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 (四)会同有关部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并依照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查处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案件,保护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合法权益,维护其正常经营秩序;协助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和个体工商业户解决经营活动中的经济纠纷,提供法律咨询和保护。 (五)负责党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宣传,为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的发展提供政策、法律、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,代表市委、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。 (六)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收集、分析、整理、发布经济技术信息,为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生产经营提供服务;组织、指导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的科技进步、技术改造、企业管理、职工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,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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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职
能 |
(七)负责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的调查研究和各类统计工作,对全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、监测、预测,实施宏观调控。 (八)负责检查市委、市政府有关促进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各县市区、市直有关部门对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发展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各项工作任务、工作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评选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先进的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;负责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先进典型的总结、宣传、推广工作。 (九)负责制定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协调指导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 外贸出口创汇和弓1进国内外先进技术、项目、资金工作;组织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人员处出考察、招商引资,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;协助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。 (十)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民营工业园区的规划和管理办法,检查和指导民营工业园区的建设,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。 (十一)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财务管理、内部审计、质量、安全、劳动、环境保护、资产管理、资产评估等工作。 (十二)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 (十三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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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情况请下载: 德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便民服务手册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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